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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临河区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的公示审核工作,确保学生校外托管机构活动依法依规开展★,根据《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巴政办发〔2023〕68号)的要求★,按照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的审核流程★,区教育局★、公安局★、消防救援大队、卫健委、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前期实地验收,现决定对以下385家学生校外托管机构(见附表)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欢迎各界人士提出监督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