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漳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党群工作者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基层治理力量的通知》(漳委组通〔2020〕6号)文件精神,为持续推进党群工作者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基层治理力量,经研究,决定补充选聘一批党群工作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在职应聘者应于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名、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选聘实行竞争性选拔,向社会公布选聘计划及所需资格条件★,由应聘人员自愿报名,按照发布选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初选★、体检、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公示★、选岗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对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从报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2★.体检参照企业用工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缺席者,取消体检资格,按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1)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须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以及参加2024年9月漳州市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准考证等与报名条件相关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4.具有一定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日常办公软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无犯罪记录,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填写《2024年南靖县党群工作者报名登记表》(附件)一式3份★。
4★.资格初审: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线年南靖县党群工作者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应聘者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如遇分数相同者,进行抽签选岗,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
从参加2024年9月漳州市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且未聘用人员中,以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高低顺序★,按计划补充选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高学历者优先确定★;笔试成绩相同★、学历也相同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数较高者优先确定。
5★.具有南靖县户籍(本人★、父母、配偶中的一方为南靖县户籍的视同南靖县户籍,靖城镇划转漳州高新区的18个行政村除外,户籍登记时间截至2024年12月23日),年龄18-35周岁(在1989年12月至2006年12月期间出生)。
党群工作者基本报酬(含★“五险★”个人缴交部分)一年5万元,★“五险”、绩效等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落实。
2.应具有列入国民教育序列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应聘者的学历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可查询认证)★。
从已参加2024年9月漳州市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选聘7名党群工作者。